內蒙古路橋工程如何確保施工質量與安全?
內蒙古路橋工程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核心領域,其施工質量直接關系到結構耐久性與通行安全,施工安全則關乎人員生命與財產損失。確保質量與安全需貫穿 “事前預防、事中控制、事后驗收” 全流程,通過制度規范、技術保障、人員管理、現場管控四大維度形成閉環管理體系
一、事前預防:建立標準化管理體系,從源頭規避風險
事前預防是質量與安全管控的核心,需通過 “制度 + 技術 + 資源” 的提前規劃,消除潛在隱患。
-
建立專項管理文件:依據《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》(JTGF80/1)、《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》(JTGT3650)、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》等法規,制定項目專屬的《質量管控細則》《安全生產專項方案》,明確各環節驗收標準、安全操作流程(如高空作業、支架搭設、臨時用電規范)。
-
落實 “一崗雙責”:簽訂質量安全責任狀,將責任分解至項目經理、技術負責人、施工班組、質檢員、安全員等崗位,明確 “管生產必須管安全、管技術必須管質量”,避免責任真空。
-
建立獎懲機制:內蒙古路橋工程對質量達標、無安全事故的班組 / 個人給予獎勵;對違規操作、質量不合格的行為從嚴處罰(如停工整改、經濟追責),強化責任意識。
-
專項方案論證:對高風險、復雜工序(如橋梁掛籃施工、深基坑開挖、高填方路基、隧道支護),組織專家進行方案評審,重點驗證技術可行性(如支架承載力計算、邊坡穩定性分析)、安全防護措施(如防坍塌、防墜落設計),避免 “拍腦袋” 施工。
-
全員技術交底:施工前召開技術交底會,采用 “文字 + 圖紙 + 現場演示” 形式,向施工班組明確:
-
質量要求:如混凝土強度等級(C50/C60)、鋼筋間距(±10mm)、路基壓實度(≥96%)、橋面平整度(3m 直尺誤差≤3mm);
-
安全要點:如高空作業必須系雙鉤安全帶、臨時用電需 “一機一閘一漏保”、機械操作需持證上崗。
-
原材料與設備管控:
-
原材料:建立 “進場檢驗→見證取樣→合格入庫” 流程,對水泥、鋼筋、瀝青、砂石料等關鍵材料,按規范頻率送檢(如鋼筋每 60t 為一批次檢測力學性能),杜絕 “不合格材料進場”;
-
設備:施工機械(如起重機、壓路機、掛籃)需提前檢修,確保性能達標;特種設備(如塔吊)需取得檢測合格證書,操作人員持特種作業證上崗。
事中控制是質量與安全的 “過程防線”,需通過 “分層檢查、技術監控、應急響應”,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。
采用 “班組自檢→技術員復檢→質檢員專檢” 的 “三檢制”,
內蒙古路橋工程對關鍵工序實行 “停工待檢”,未驗收合格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,重點管控環節包括:
-
路基施工:控制填料粒徑(如路基填料粒徑≤150mm)、分層碾壓厚度(一般≤30cm)、壓實度檢測(每 200m 每壓實層測 4 點),避免后期沉降開裂;
-
橋梁結構:
-
鋼筋工程:檢查鋼筋規格、數量、綁扎間距(如主筋間距誤差≤10mm)、保護層厚度(用墊塊確保,誤差≤5mm);
-
混凝土工程:控制配合比(按實驗室出具的通知單執行)、坍落度(現場每車檢測,如泵送混凝土坍落度 120-160mm)、澆筑振搗(避免漏振導致蜂窩麻面)、養護(覆蓋保濕≥7 天,大體積混凝土需溫控防裂縫);
-
路面施工:控制瀝青混合料溫度(攤鋪溫度≥160℃)、攤鋪厚度(用基準線或平衡梁控制)、碾壓遍數(初壓 1-2 遍、復壓 4-6 遍、終壓 2 遍),避免出現推移、坑洼。
-
高危作業管控:
-
高空作業(如橋梁墩柱、蓋梁施工):設置臨邊防護欄桿(高度≥1.2m,加擋腳板)、每隔 2 層設一道水平網),作業人員佩戴雙鉤安全帶并掛在牢固支點上;
-
支架與模板工程:支架搭設后需進行承載力預壓(加載量為設計荷載的 1.2 倍),檢查立桿間距、橫桿步距是否符合方案,模板拆除需滿足混凝土強度要求(如梁體混凝土強度達 75% 以上);
-
臨時用電:采用 “三相五線制”,配電箱上鎖并貼標識,潮濕環境作業需使用 36V 以下安全電壓,避免觸電事故。
-
現場巡查與整改:安全員每日進行 “全覆蓋巡查”,重點檢查:
-
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(如防護欄是否破損);
-
人員操作是否違規(如未戴安全帽、高空拋物);
-
機械狀態是否正常(如起重機限位裝置是否有效);
-
發現隱患立即下達《安全整改通知書》,明確整改責任人與時限,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。
-
信息化監測:對大跨度橋梁、高填方路基等關鍵結構,采用自動化監測設備(如沉降觀測儀、應力傳感器、傾角儀),實時采集數據(如路基沉降速率、橋梁主梁應力變化),超過預警值時及時預警;
-
可視化管控:現場安裝監控攝像頭,實現 “遠程實時監控”,便于項目管理層隨時檢查施工過程,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;
-
BIM 技術應用:通過 BIM 模型模擬施工流程(如掛籃行走、預制梁吊裝),提前發現管線沖突、工序銜接問題,優化施工方案,減少質量安全隱患。
事后驗收是質量安全的 “最終把關”,
內蒙古路橋工程需通過 “分層驗收 + 第三方檢測 + 缺陷整改”,確保工程符合設計與規范要求。
-
分項工程驗收:如路基段落、橋梁墩柱、路面下面層等完工后,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,檢查質量指標(如壓實度、混凝土強度)是否達標,驗收合格后形成《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》;
-
分部工程驗收:如橋梁工程(含基礎、下部結構、上部結構)、路面工程(含底基層、基層、面層)完工后,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、監理、施工單位聯合驗收,重點核查分部工程的整體質量與安全隱患(如結構裂縫、防護設施完整性);
-
竣工驗收:項目全部完工后,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驗收,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檢(如鉆芯檢測混凝土強度、回彈檢測結構實體強度、彎沉檢測路面承載能力),同時核查安全生產資料(如安全事故記錄、隱患整改臺賬),全部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。
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(如混凝土表面裂縫、路面平整度超標、安全防護缺失),建立《缺陷整改臺賬》,明確:
-
整改措施(如裂縫采用壓力注漿修復、路面銑刨重鋪);
-
責任單位與時限;
-
整改完成后需重新驗收,直至合格,確保 “問題不閉環不放手”。